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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和备案

2019-12-04

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公告(2019年第72号)》要求,所有从事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的检验检测机构须具备化妆品领域相应的CMA资质,并且须在国家药监局建立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信息管理系统申报。自2019年11月1日起,此前已获得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资格认定或者指定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或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机构的相关资格自动终止,相关检验机构不得继续以原认定或者指定的资格名义受理化妆品注册或备案检验。


东莞标检产品检测有限公司(DGSTC)于2019年11月20日通过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和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审核,成为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检测机构之一,具备承担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检验工作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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